关于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近期不少地方其他行业连续发生火灾等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20〕236号)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岁末年初,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建筑施工违规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易发,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与做好一年“小灶”收尾工作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转入三年“大灶”。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针对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紧盯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公园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督导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保持高压态势、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有机衔接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要认真做好一年“小灶”总结工作,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对照国家及省市县四级督导反馈的突出问题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彻底治理。二要紧紧围绕“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在安全生产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目标,认真分析对照一年“小灶”后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级督导组反馈的重大风险清单、问题隐患清单中需持续推进的内容,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明确任务、明确措施,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高起点高标准纳入三年“大灶”方案体系中继续整治。三要加快总结推广典型做法,运用好“开小灶”的成果,加大智慧工地监管、液化气监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
三、集中全部精力,全方位抓好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加强房屋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任务,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实行全过程带班监督管理;要坚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常态化,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对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要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防火检查巡查;要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元旦、春节停工前对已开挖基坑,要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的监测,及时清除基坑周边堆载,高水位地区深基坑要设置有效降水措施,防止基坑外侧水位上升造成水土压力增大,要做好雨雪天气基坑边界排水设置,强化预防基坑坍塌的应急消险措施;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要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厉打击“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二)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燃气场站、管线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企业自查、部门督查的隐患排查制度,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注重事前安全风险点排查控制,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蓄意破坏城镇燃气管网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安全用气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线的巡查,确保设施设备保养到位、运行良好、安全可靠;要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加强瓶装液化气供应场站安全监管,建立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制和购气实名制,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责任,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指导,加频加密餐饮场所入户安检频次,督促指导燃气用户、餐饮用户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加快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管道天然气工作。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冬季用气高峰需求管理,积极拓展气源,最大限度做好气源储备。
(三)切实加强既有居住房屋安全监管。各地住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查既有房屋各类隐患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基本情况;要加强对城市老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大对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较低、人员密集的既有居住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分类进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对房屋加层、夹层改造安全隐患的整治和安全鉴定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重点突出冬季防火、安全用电等消防教育;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要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排查出的危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日常巡查维护,强化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公用部位安全巡查,对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高空抛物等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劝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五)切实加强公园安全管理。要重点对用电安全、游乐设施安全、园事活动安全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在公园内山体、水边、台阶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区域设立警示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点源。要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清理树木残枝、枯枝,落实冬季公园防滑防火管理措施。
四、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传达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细化预案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完善保障机制,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效处置,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2020年度徐住建发218号关于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